目 录
一、考核项目与考试地点
二、考试申请条件及应提交的资料
三、复审申请条件及应提交的资料
四、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
一、考核项目与考试地点
依据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》和质检总局《关于修订<特种设备目录>的公告》,由“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”组织考试的考核项目与考试地点详见附件1,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,收费标准详见附件3。
二、考试申请条件及应提交的资料(相关表单可登录《福建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》相关下载栏内下载)
(一)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申请条件
1.年龄在20周岁及以上,60周岁及以下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2.高中(中专)及以上学历,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相关工作实习经历(至少1年以上);
3.经过专业培训,具有相应的特种设备基础知识、专业知识、安全管理和法规知识;
4.身体健康,能够胜任本岗位的工作;
5.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它要求。
(二)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申请条件
1.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,60周岁及以下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2.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(除工业锅炉以外的其它Ⅱ级锅炉操作、Ⅲ级锅炉操作为高中以上),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相关工作实习经历(至少3个月以上);
3.经过专业培训,具有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;
4.身体健康,无妨碍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;
5.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它要求。
(三)应提交的申请资料
1.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》1份;
2.身份证明(复印件1份);
3.标准证件照(2张,2寸白底彩照,照片背面备注姓名);
4.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历证明(1份);
5.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(考核大纲对身体状况有特殊要求的项目,由医院出具本年度体检报告或无妨碍本工种项目的健康证明,1份);
6.安全教育培训证明(由用人单位或者专业培训机构提供,1份);
7.实习证明(由用人单位或者专业培训机构提供,1份)。
注1:用人单位出具的“实习与健康证明”须盖所在单位行政公章(部门公章无效)。
注2:以个人名义申请,以及锅炉水处理、特种设备焊接等特殊岗位作业人员,必须提供由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或证明(体检项目须涵盖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体检证明》的内容);
注3:根据省质监局《转发省安办<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>》(闽质监特〔2014〕222号),用于报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执业资格或到期复审的《安全教育培训证明》,需由经当地设区市质监局认可的专业培训机构、行业组织或企业出具(简称“培训机构”);
注4:起重机械和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的实习证明,应在持有相应项目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》2年及以上作业人员的实习指导下,进行规定时间的操作技能学习并经其签字确认(叉车司机1个月及以上,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和观光车司机3个月及以上);或者经过专业培训机构64课时及以上的培训并取得证明(持有车型为B1及以上机动车驾照的观光车司机,可以不提供实习证明)。
三、复审申请条件及应提交的资料(相关表单可登录《福建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》相关下载栏内下载)
(一)申请复审的条件
1.持有有效的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》;
2.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下(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;超过55周岁且需要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焊接作业的,由发证机关决定是否需要重新考试);
3.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的特殊要求;
4.持证期间中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未超过12个月(在相应考核大纲中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);
5.持证期间无违章作业等不良记录、未造成事故;
6.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。
(三)应提交的申请资料
1.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》(1份,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本单位行政公章);
2.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》原件和复印件(1份);
3.安全教育培训证明(由用人单位或者专业培训机构提供,1份);
4.安全技术规范规定须参加考试的(如特种设备焊接),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考试合格证明。
注1:用人单位须在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》上签署意见,证明“申请人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所申请作业项目的需要,持证期间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不间断作业要求,无违章操作或者管理等不良记录、未造成过事故”等事项。
注2:根据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《关于下达<福建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实施办法>的补充意见的通知》(闽质检特【2011】423号)的规定:省内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聘用的作业人员,持省外证书到我省申请复审,批准日期在2011年6月31日之前,予以受理;批准日期在2011年6月31日之后,不予受理(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复审)。
四、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
(一)考试计划。考试机构于每年年初通过考试机构网站公布《年度考试计划》,正常情况下不再另行增加考试场次。紧急情况下企业临时申请增加考试场次,须满足以下条件:
1.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计划内考试;2.考试申请人30人及以上;3.提前2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。
(二)报名方式
网上报名:
1.考生于申请的考试日期15个工作日前登录《福建省特检院考核管理平台》进行网上预约,并在线提交申请资料;考试机构将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资料的网上审核。
2.通过审核后,系统将自动发送短信提示;考生应当及时下载并打印纸质申请资料,于申请的考试日期10个工作日前到当地培训机构进行现场报名:
(1)提交(纸质)申请资料;
(2)缴交考试费用(考生也可通过指定银行转账的方式缴交,转账凭证交培训机构);
(3)报名参加安全教育培训。
窗口报名:
申请人于申请的考试日期10个工作日前,携纸质申请资料到当地培训机构进行现场报名:
(1)提交申请资料(现场审核资料);
(2)缴交考试费用(考生也可通过指定银行转账的方式缴交,转账凭证交培训机构);
(3)报名参加安全教育培训。
注1:报名前,应当认真确认以下事项:申请资料齐全,姓名、身份证号、作业项目及其代号、通信地址、手机号码等填写正确,单位公章和申请人签字完整。
注2:自申请受理之日起1年内,每位申请人有2次考试机会。申请人参加首次考试、补考或者缺考(考试开始30分钟后到达考场,视同缺考),均被认定已参加1次考试。
注3:已报名参加考试,临时更换申请人或者考试项目,应于申请的考试日期10个工作日前,按上述四(二)的报名程序,持已缴费票据(原件或者复印件)和其它申请资料,重新办理申请考试手续。
(三)补考规定
1.单项考试科目不合格,或者未按约定时间参加考试(即缺考),1年内允许申请补考1次。两项均不合格或者补考仍不合格,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申请考试。
2.单项考试科目不合格或者缺考,下次考试前,均应当提前10个工作日办理补考申请手续,并补交以下资料:《补考申请表》、证件照(2张,2寸白底彩照,照片背面备注姓名)。
(四)到期复审。申请人至少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提出复审申请(提前复审时间不超过证书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),并到专业培训机构申请参加安全教育培训;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复审,应当提前向考试机构申请延期复审,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。
出现以下情形,判定复审不合格,其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》的该项目自动失效:
1.申请复审时年龄超过60周岁;2.持证期间中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超过12个月(在相应考核大纲中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);3.持证期间因违章作业造成事故;4.持证期间未参加安全教育培训,或者培训课时未达到规定要求,或者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试不合格;5.其它情形。
(五)补办证书。证书遗失或者损毁,持证人需登报声明原证书作废。若一个月内无其他用人单位提出异议,持证人携以下材料,到原考试机构申请补办(省外证书回原发证机关补办)。查证属实的,由发证机关予以补办。补发证书注明“此证补发”字样。
所需材料:1.《证书补办申请表》;2.本人身份证复印件(1份);3.标准证件照(2张,2寸白底彩照,照片背面备注姓名);4.刊登证书遗失、损毁并声明原证书作废的报纸(原件)。
(六)变更单位
作业人员变更聘用单位,应当携以下材料,到当地考试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:
1.《单位变更申请表》;2.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》原件及复印件;3.与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;4.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交缴证明。
(七)领取证书
1.领证时间。正常情况下,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(可登录《福建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》查询),30个工作日领取证书。特殊情况如考生较多等,适当延长证书领取时间(具体以通知领证时间为准)。
2.领证方式及注意事项:
(1)到原报名窗口领取证书。本人持身份证原件领取;委托他人代领,须提供申请单位(或申请人)签字的委托书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。
(2)委托原报名窗口邮寄证书。在报名时提前填写《邮寄单》(注明邮寄费用由申请人在证书送达后支付)。因邮寄地址填写错误等原因,导致证书邮寄丢失,责任由申请单位(或申请人)自行承担。
(八)投诉方式:
电话:(0591)88700506
地址:福州市金山卢滨路370号1113室(邮编350008)
附件1:考试项目、作业范围与考试地点
附件2:报名地点与联系方式
附件1.考试项目、作业范围与考试地点
作业项目 | 项目代号 | 作业范围 | 考试地点 |
三级锅炉司炉 | G3 | 额定工作压力≥3.8MPa的蒸汽锅炉。Ⅲ级锅炉操作人员可从事Ⅱ、Ⅰ级锅炉操作人员的工作。 | 福建省特检院福州(连江)考试基地 |
二级锅炉水质处理 | G5 | 具体锅炉参数不限。 | |
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 | R2 | ||
永久气体气瓶充装 | P1 | ||
液化气体气瓶充装 | P2 | ||
溶解乙炔气瓶充装 | P3 | ||
液化石油气瓶充装 | P4 | ||
车用气瓶充装 | P5 | ||
电梯机械安装维修 | T1 | ||
电梯电气安装维修 | T2 | ||
起重机械机械安装维修 | Q1 | ||
起重机械电气安装维修 | Q2 | ||
桥门式起重机司机 | Q4(限集装箱门式起重机) | 限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| |
Q4(限岸边集装箱起重机) | 限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| ||
Q4(限装卸桥) | 限装卸桥 | ||
塔式起重机司机 | Q5 | ||
门座式起重机司机 | Q6 | ||
缆索式起重机司机 | Q7 | ||
流动式起重机司机 | Q8(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除外) | 轮胎起重机、履带起重机、铁路起重机 | |
Q8(限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) | 限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 | ||
升降机司机 | Q9 | 施工升降机 | |
机械式停车设备司机 | Q10 | ||
大型游乐设施维修 | Y2 | ||
大型游乐设施操作 | Y3 | ||
水上游乐设施操作与维修 | Y4 | ||
车辆维修 | N1 | ||
内燃观光车司机 | N4 | ||
蓄电池观光车司机 | N5 | ||
非金属焊接操作 | 详见《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》 | ||
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 | A1 | 福建省特检院福州(连江)、泉州、漳州、龙岩、三明、南平、莆田、宁德考试基地 | |
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 | A3 | 锅炉、压力容器、气瓶、压力管道 | |
电梯安全管理 | A4 | ||
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| A5(简易升降机除外) | 除简易升降机外的其它各类起重机械 | |
A5(限简易升降机) | 限简易升降机 | ||
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| A8 | ||
一级锅炉司炉 | G1 | 额定工作压力≤0.4MPa且额定蒸发量≤0.5t/h的蒸汽锅炉,及额定功率≤0.7MW热水锅炉、有机热载体锅炉等。 | |
二级锅炉司炉 | G2 | 额定工作压力<3.8MPa的蒸汽锅炉,以及热水锅炉、有机热载体锅炉等。Ⅱ级可以从事Ⅰ级锅炉操作人员的工作。 | |
一级锅炉水质处理 | G4 | 热水锅炉和额定工作压力≤2.5MPa的蒸汽锅炉。 | |
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 | R1 | ||
压力管道巡检维护 | D1 | ||
电梯司机 | T3 | ||
起重机械指挥 | Q3 | ||
桥门式起重机司机 | Q4(集装箱、装卸桥除外) | 除集装箱门式起重机、岸边集装箱起重机、装卸桥 | |
叉车司机 | N2 | 各型叉车 | |
N2(限自动档) | 限自动档型叉车 | ||
金属焊接操作 | 详见《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》 | 福建省特检院福州(连江)、泉州、漳州、南平、三明考试基地 |
附件2.报名地点与联系方式
所在地区 | 报名窗口 | 考试地点 | ||
地址 | 联系人 | 联系电话 | 地址 | |
福州 | 福州市金山卢滨路370号 | 林 娟 | (0591)87843691 (0591)87824313 | 福州市连江县东湖镇牛栏坪村(导航查询“福建省特检院连江实训基地”) |
泉州 | 泉州市泉秀路毅达商厦1B201室 | 陈晓梅 | (0595)28070013 | 泉州市洛江区万虹大道——泉州双能职业培训中心 |
漳州 | 漳州市芗城区湖内路2号——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漳州分院305室 | 蔡雅芳 | (0596)2523693 | 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苍坂农场(龙海驾校驾训场旁)——漳州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训基地 |
龙岩 | 龙岩市新罗区西安南路28号——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龙岩分院 | 李福英 | (0597)2260379 | 龙岩市新罗区东宝山钢瓶检测站(龙岩分院考试基地) |
三明 | 陈大镇德安工业区30号——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三明分院 | 阳小红 | (0598)8225136 | 三明市梅列区徐碧二村60栋一楼(原机电技校;龙腾小区内) |
南平 | 南平市东山路179号市质监局大楼一楼劳安分中心 | 张金芳 | (0599)8865868 (0599)8830752 | 沙溪口水电站——南平市特种作业人员考试基地 |
莆田 |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梅山路2号 | 柯秋兰 | (0594)2611129 |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梅山路2号——莆田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基地 |
宁德 | 宁德市万安西路5号 | 夏银益 关晶晶 | (0593)2817065 | 宁德市万安西路5号,蕉城区大桥头下1号(宁德市康复医院前弘生公司院内) |